今年4月1日,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制度开始实施。截至7月底,市税务局已对340例涉税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让纳税人、缴费人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
市税务局坚持职权法定,不予处罚对象必须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清单中的违法行为,严禁未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扩大“首违不罚”范围;坚持先行限改,纳税人必须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的期限内,主动改正违法行为;坚持宽严相济,对一年内首次实施符合“首违不罚”情形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多次违法行为、不予改正的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首违不罚”的违法行为,在不予处罚的同时对纳税人进行教育,在柔性执法中强化纳税人、缴费人依法纳税、依法办税意识,避免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宋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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