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支农、扶贫资金保障力度,2021年安排支农及扶贫资金财政预算1029.6万元,为乡村振兴提供充足财政保障。
财政保障“给足力”。区财政局把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与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的实际成效紧密结合,2021年区本级预算安排农业发展资金579.6万元,用于支持“三农”工作、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等,为“五大振兴”提供财力保障。为助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安排资金168万元,推动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安排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411.6万元,支持巩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土地整治。
统筹资金“出实效”。强化资金统筹,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任务需要及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本级衔资金,保持投入力度总体稳定。2021年,区级衔接资金投入755万元,相较2020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不减。截至7月底,已安排到位资金450万元,统筹用于支持产业发展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两类项目,涉及31个扶贫项目,充分保障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资金需求。
阳光监督“护好航”。利用财政预算执行系统,加强预算指标下达、用款计划审批、资金审核支付有效衔接,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和决算管理,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深入推行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确保资金管得住、用得好、效益高。(通讯员:吴浩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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